返回首页 | 返回本书目录 |

 

我对快乐的追求

Tim Fox

 

        当我十四岁的时候,发生了两件对我一生有深远影响的事情。第一,我的父母亲离婚了,然後我的母亲把家搬到一个陌生的新城市去,在那里我一个人都不认识,也没有一个朋友。虽然我的妈妈很疼爱我,她尽其所能的为我作任何事,但是我却越来越反抗她。我加入了青少年的帮派组织。他们引诱我开始吸食麻醉剂,和参加他们胡作非为的勾当,就如侵入别人的住宅、学校和汽车,去偷我们能够下手拿到的东西。在我十六岁时,第一次被警察抓到。

        在学校里,我是老师们最头痛的学生。在他们对我没有办法的时候,就会把我送到校长那里去,而校长时常会罚我暂时停学。在我高中二年级那年,就分别被停学了五次。我到中学的最後一年,吸食麻醉剂和犯罪就更加深重了。我曾第二次被警察抓到,逃课叁十一天——有一次我连续十七天没有上学。然而,你没有想到吧,我终於念毕业了。在那一班叁百九十九位同学之中,我名列叁百六十八名。我的分数平均只有一.六七分(刚刚六十分),实在少得很可怜。你可以了解,我虽然毕业了,但是并未得到任何学分。

        在我毕业之後的那一个暑假中,我在汽车里被警察抓到,当时我还带着一枝枪。我的头发很长,看起来好像嬉皮。这是他们第叁次抓到我。

        我的人生是何等的胡闹而无希望。有的时候,你的母亲也许会因你而自夸。但是,我的母亲从来没有因为我而感到得意。我已经以我的罪恶和反抗伤透了她的心。只有一件事与我的罪恶行为相称,那就是痛苦的境遇。为了减轻我内在的苦恼,我 试过每一件能够使我暂时快乐、兴奋、或者可以逃避现实的事情。我吸食麻醉剂越来越重,但是麻醉药不能给我快乐。我去作犯罪的事,但是这也不能使我快乐。我放纵情欲,但是性生活也不能给我带来快乐。不能!罪中之乐都不能使我得到快乐。事实上,每一次犯罪,就更加重我的痛苦。

        一位中学毕业生被认为可以作一些事情,於是我在工厂里找到一份工作。那是一种非技术性的工作,也是我够资格去作的惟一的工作。在那个工厂里,每天所接触的都是一些粗鲁的、没有受教育的人,这激起了我强烈的决心,去改变我的生活方式,再接受教育,而使我自己做为一个成功的人。在俄亥俄州,任何从高中毕业的人,都可进入一所州立大学就读。於是我向肯特州立大学申请,并被准许入学。在我「自我重建」的奋斗中,我曾去理发,并停止吸食麻醉药、犯法和乱交女朋友等。

        从大学一年级开始,我实在努力读书。我的用功好像中国的高中学生准备考大学那样努力!我很惊奇地发现,我也可以得到很好的成绩。以後在大学的叁年当中,我的平均分数几乎达到叁.八五(接近一百分)的完全标准。有一次我连续七个季(两年半)都得到A等成绩。结果我在法律系以第一名荣誉毕业。我的母亲终於得到一个儿子,她能以此为荣。

        但是,让我告诉你一些事实。虽然有这些成功,我仍然和以前一样是很痛苦的。我想以脸上挂着微笑去愚弄每一个人,但是没有办法愚弄我自己。我的脸在微笑的时候,我的心在哭。圣经描写没有神的人说:「人在喜乐中,心也忧愁」(箴十四13)。是的,尽管我有新的好品行和好的成绩,我心里还充满了忧愁。我时常想要死。

        因此,我的自我重建失败了,彻底地失败了,不能给我心灵中所渴慕的平安与喜乐。我发现在圣经中使徒保罗所讲的真理:「我也知道,在我里头,就是我肉体之中,没有良善;因为立志为善由得我,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。故此,我所愿意的善,我反不作;我所不愿意的恶,我倒去作。若我去作所不愿意作的,就不是我作的,乃是住在我里头的罪作的」(罗七18~20)

        虽然,在我的同学们和朋友们看来,我并没有显出邪恶的行为。其实,我仍然是一个恶劣和犯罪的人。因为在我心里,我仍然反抗神。尽管我外面的生活已经改进,实际上,我还只是在为我自己的情欲和骄傲而活。我发现一个只为自己而活的人,他的人生没有真正的目标。对他来说,生命很快就会成为空虚和无意义。在内心里,我和保罗一样喊着说:「我真是苦阿,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?」(罗七24)

        当我廿一岁,在大学念叁年级,我所读过的圣经只有创世记第一章和主耶稣诞生时的故事。我还未相信耶稣基督。我时常怀疑神的存在,也认为圣经是一本可笑的书。我断定基督徒是一些弱者。在我寻找甚麽东西来填充我空虚的生命时,从来没有发觉我需要神。

        有一天,我跟一位女朋友坐在我的汽车里。我看见她在哭。「怎麽了?」我问她:「你为甚麽哭?」她给了我痛苦的一瞥,并且回答说:「我不明白任何人能够过没有神的生活。」这句话出自一个并不是基督徒的女孩子的口里,似乎很奇怪。我对她笑笑。「那很可笑,」我对我自己说:「为甚麽人在这个世界上活着还需要神呢?」

        然而,在我的思想里,还是没有办法把那个女孩子的话除去。它们开始在萦绕我。一次再一次,我的思想又回到那句话:「我不明白任何人能够过没有神的生活。」在那之後的一个月当中,我变得心神不定,被有关神的思想所困扰。我开始思想到我自己的罪、地狱和死亡的问题。我不能再集中精神去做我学校的功课。

        终於,在一九七八年十一月八日,神迹发生了。那是我一生中永远难忘的惟一的重大事件。当我被有关神的思想所淹没的时候,我正在图书馆读书。我就离开了图书馆,走到开阔的原野里去。突然发觉我自己向神呼叫说:「神阿!」我说:「我愿意在你里面,我也愿意你在我里面。」我跪在那里哭了,承认我的罪,并且求神赦免我。他赦免了我!就在那一瞬间,我成为一个基督徒,而且神的圣灵像洪水一样地充满了我的心。

        这一件事何等彻底地改变了我的人生方向,不再为骄傲而活,更不再反抗了,不再为罪找藉口了。一个月以後,在我放假回家的时候,有一个人建议我去访问当地的教会。当我把所发生的事情跟会友们说过之後,他们告诉我说,我已经重生了。我已经得到那种经验,我只是需要一个人为我解释所发生的事。

        我已经作了一个月的基督徒,而我并不知道。但是有一件事情我是知道的,那就是我不再痛苦了,我不再不快乐了。现在我心里充满了平安与喜乐,而且很奇妙的非常渴慕神的话语。用叁个礼拜的时间,我读完全部新约圣经和旧约圣经的一半。在我的生命中已经完成了何等大的改变,我也和保罗一样喊出:「感谢神,靠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就都脱离了!」(罗七25)

        基督的福音在我还不明白所发生的事情是甚麽之前,已经改变了我的生命,也转换了我的志向。我自己也没有想到会来台湾作宣教师——在我归主之後只有二十二个月。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,而且我是旅行八千哩来告诉你这个故事。我未曾有一秒钟後悔我把我的一生奉献给神。我欠他的是一笔何等大的爱债!自从我把我的手放在犁把上,这个男孩子从来没有向後看过,也永远不会向後看,就像彼得对耶稣说的:「主阿,你有永生之道,我们还归从谁呢?」(约六68)。—— 摘自《找到了生命的人们》

—— 基督徒文摘《然而我蒙了怜悯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