返回首页 | 返回本书目录 |

 

要讨主喜悦

 

读经:

「我希奇你们这麽快离开那藉 基督之恩召你们的,去从别的福音。那并不是福音,不过有些人搅扰你们,要把基督的福音更改了。但无论是我们,是天上来的使者,若传福音给你们,与我们所传给你们的不同,他就应当被咒诅。我们已经说了,现在又说,若有人传福音给你们,与你们所领受的不同,他就应当被咒诅。我现在是要得人的心呢?还是要得神的心呢?我岂是讨人的喜欢吗?若仍旧讨人的喜欢,我就不是基督的仆人了。」(加一6~10)

「但神既然验中了我们,把福音托付我们,我们就照样讲,不是要讨人喜欢,乃是要讨那察验我们心的神喜欢。」(帖前二4)

「所以,无论是住在身内,离开身外,我们立了志向,要得主的喜悦。」(林後五9)

 

      一个作神的仆人,有一个基本的态度,就是要讨主的喜悦。加拉太书一章十节,保罗说:「我岂是讨人的喜欢麽?若仍旧讨人的喜欢,我就不是基督的仆人了。」当保罗说这话的时候,一面他感到很痛心,因为在加拉太的信徒很快的离开了保罗所传的福音,一面他很严肃的表示他向 主的态度。当保罗初次到加拉太去传福音的时候,他告诉他们人得救是因 主的恩典,是因 信,不是因行律法。那时候有很多人信了主,他们也很爱保罗,他们爱他到一个地步,甚至於把自己的眼睛剜出来给保罗也都情愿(加四15)。但是,後来有另外一班人去告诉加拉太人说,单单因 信,因 恩典是不够的,还需要靠律法来成全(加叁1~3)。所以保罗在这里就很严肃的告诉他:「无论是我们,是天上来的使者,若传福音给你们,与我们所传给你们的不同,他就应当被咒诅」(加一8)。加拉太人受了那一班人的迷惑很深,当保罗为 福音的真理竭力争辩的时候,他们就不满意保罗,所以保罗说:「我现在是要得人的心呢,还是要得神的心呢?」「如今我将真理告诉你们,就成了你们的仇敌麽」(加一10,四16)?弟兄姊妹,一个作神仆人的人,有一个基本的态度,就是要讨神的喜欢。保罗如果在这里稍微随和一点,对於主的福音不那麽认真,只要说,得救是靠信心,不错,但得救也需要靠律法,也需要靠自己的行为,这样,他就可以拿对於真理的让步,来换得加拉太人的喜欢,他就仍旧可以受他们的欢迎,他就用不 出甚麽代价。但是保罗不能如此,也不肯如此。他不能不向 主忠心,他不顾人的情面,很严肃的责备他们说:「无知的加拉太人哪,耶稣基督钉十字架,已经活画在你们眼前,谁人迷惑了你们呢?」「你们这要靠律法称义的,是与基督隔绝,从恩典中坠落了」(加叁1,五4)

      保罗那样的态度,也是每一个作神仆人的人该有的态度。那麽,到底那些人是神的仆人呢?有许多人想,传福音的人是神的仆人,讲道的人是神的仆人,其他信徒就不是神的仆人。但是,我们看圣经里怎麽说呢?圣经告诉我们,凡是神所救赎的人都是神的仆人,凡是神的儿女都是神的仆人。利未记二十五章五十五节,神说:「以色列人都是我的仆人,是我从埃及地领出来的。」这里说得非常清楚,只要他是一个以色列人,是神从埃及地领出来的,他就是神的仆人。不只摩西是神的仆人,不只约书亚是神的仆人,凡是从埃及地被领出来的以色列人,都是神的仆人。只要你是一个得救的人,是神的儿女,就是神的仆人。我们对於主的宝血要有两方面的认识,对於主耶稣也要有两方面的认识:主耶稣的血不只洗净了我的罪,主耶稣的血并且也把我买了去;主耶稣不只是我的救主,并且也是我的主。我们要看见,耶稣是我的主,我是他的仆人,我是他的血所买的。我们要彻底认识主在我们身上的权柄,我们要为 他来活 。凡是真的看见十字架的爱的人,他的心里面多多少少总有一种爱主的心。如果一个人真的爱主,他就有一个具体的表示,就是要讨主的喜悦。

      为甚麽缘故有的基督徒不能讨主的喜悦呢?有一个很大的原因,就是他爱人的荣耀过於爱神的荣耀。约翰福音十二章给我们看见,官长中有好些人信了主,只因为法利赛人的缘故,就不承认,恐怕被赶出会堂(约十二42~43)。他们不敢公开的作基督徒。他们的毛病就是因为爱人的荣耀过於爱神的荣耀。弟兄姊妹,在我们身上有没有这样的情形呢?有没有爱人的荣耀过於爱神的荣耀呢?有的基督徒不敢公开承认主耶稣的名,不敢公开承认自己是基督徒,吃饭的时候不敢公开谢饭,甚至连祷告的生活也长久没有了,读经的生活也长久没有了,聚会也长久不来了,这是甚麽缘故呢?就是因为他怕有人讥笑他,怕有人说他迷信,他爱人的荣耀过於爱神的荣耀。弟兄姊妹,如果你真的爱主,你就一定有一个心愿要讨主的喜悦;如果你真的要讨主的喜悦,你就不能爱人的荣耀过於爱神的荣耀。

      一个讨主喜悦的基督徒,一个向 主忠心的基督徒,他向 主的真理也是忠心的。保罗为 坚持真理的缘故,不顾人的反对。他说:「如今我将真理告诉你们,就成了你们的仇敌麽」(加四16)?他宁可叫自己受别人的难为,他不能委屈真理;他宁可牺牲自己,他不能牺牲真理;他宁可让自己受损失,他不能让真理受损失。

      以往有不少的基督徒为 要讨主的喜悦,为 要在凡事上都能合乎圣经,凡是出乎圣经的都接受,凡不合乎圣经的都不要,他们因此出了种种的代价。弟兄姊妹,如果你在真理上稍微两可一下,稍微降低一下,你就可以少受许多的攻击,少受许多的嘲讽。但是,如果你要为真理站住,你就不能逃避难处,你就不能怕出代价。

      从前有一位弟兄,他看见了圣经里面受浸的意义,他也要去受浸。可是他的父亲不赞成。当时他心里面很挣扎。他想,他如果受浸,就伤了他父亲的心;如果不受浸,又对不起主的话。当他躺在床上翻来覆去很难过的时候,主就给他一句话:「爱父母过於爱我的,不配作我的门徒」(太十37)。在这里,他就遇见代价的问题:到底要讨父母的喜欢,还是要讨神的喜欢?感谢主!主的爱得 了他,他到底受了浸。这个弟兄的故事就是说明一件事:如果你要讨主的喜欢,你对主的真理就要有一个绝对顺服的心。保罗那时如果和加拉太的信徒稍微妥协一下,稍微调和一下,对於真理不要那麽认真,说几句模棱两可的话,他就仍旧可以得 加拉太人的欢迎。但是保罗已经把代价计算好了,无论如同,我不能讨人的喜欢,我只有讨神的喜欢,不然,我就不是神的仆人。保罗宁可被他们当作仇敌,断下能不把真理告诉他们。

      箴言二十叁章二十叁节说:「你当买真理;就是智慧、训诲和聪明,也都不可卖。」真理是要买的,是需要出代价的。如果你要讨主的喜欢,为 真理站住,你就得出代价。如果你看准了甚麽是真理,你就得顺服到底。啊!有多少基督徒,因 要讨人的喜欢,因 出不起代价,就在真理上弯了。弟兄姊妹,真理是只许买,下许卖的。同时,真理也是不容许改变的。真理好比一所房子的柱子。柱子不像窗门那样,大了可以改小一点,太小,也可以设法放大;柱子是不可移动的,不可以高一点,不可以低一点,更不可以歪一点。换句话说,真理是绝对不可改变的。我们对於有的真理,如果出下起代价,顺服不来,我们宁可定自己的罪,承认自己的软弱,我们断不能因为自己作不到的缘故,因为自己有利害得失的缘故,就把真理拉低一点,这在神面前是要负严重的责任的。

      弟兄姊妹,我们已经看见凡是神的儿女,都是神的仆人。主的话告诉我们,仆人不能大於主人(约十五20)。我们的主在地上的道路是如何,我们在地上的道路也得如何。他在地上所受的一切,我们也得受。我们如果承认我们是主的仆人,我们就该有一个基本的态度——要讨主的喜悦。这一个问题如果不解决,你在这条路上迟早要走不上去。不知道有多少人,他们因 爱人的荣耀过於爱神的荣耀,就在这条路上倒下去了。哦,弟兄姊妹,人的荣耀这个问题,在我们身上不知道是多麽深,不知道要经过多少的学习,多少的对付,才能从骨头里把它挖出来。自从人吃了分别善恶树上的果于以後,在人的身上有一个基本的难处,就是人的荣耀。我们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宝座,这个宝座就是建 在人的荣耀上面的。我们如果要作主的忠心的仆人,就必须从我们自己的宝座上下来。不然的话,我们就不能事奉我们的主。希伯来书十二章二节告诉我们,主耶稣是轻看羞辱,拣选十字架。弟兄姊妹,十字架不只是死,也是羞辱。如果十字架在你身上破碎了你,就有一个很明显的凭据,就是你不怕羞辱。许多基督徒的失败,就是因为怕羞辱,就是因为他们爱人的荣耀,不肯放下他们自己的宝座。弟兄姊妹,你不要以为我们生下来就是谦卑的,就是温柔的。哦,我们这个人不知道是多麽骄傲!也不知道需要神的恩典在我们身上作了多少的工,然後我们才会从自己的宝座上下来,从人的荣耀里被拯救出来。但愿神恩待我们,叫我们有一颗心要讨主的喜悦,叫我们靠 主的恩典,能作一个忠心的仆人,一直仰望那一天,在主的台前交帐的时候,能够听见主对我们说:「好,你这又良善又忠心的仆人!」―― 倪柝声《碎饼碎鱼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