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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的预备——要奉献

 

{\Section:TopicID=229}心要敞开】圣经是神的话,里面充满了神的光,但这光乃是照亮向他敞开的人。哥林多後书叁章十八节说:「我们众人既然敞 脸,得以看见主的荣光…… 脸来看主,乃是被荣光照亮的基本条件。人若蒙 脸来朝见主,荣光就不能照亮他。神的光只能照亮向他敞开的人。人向神若不是敞开的,就没有法子得 神的光。有的人的难处,就是他在神面前是一个关闭的人。他的灵向 神是关闭的,他的心向 神是关闭的,他的意志向 神是关闭的,他的思想向 神是关闭的,所以,圣经的光就不能照亮他。这就像太阳原是充满了光来普照这一个世界的,可是,我们如果坐在房子里,把门窗全掩起来,光就不能进来照我们。难处不在光身上,难处是在人身。光只能照亮向它敞开的人。物质的光是如此,属灵的光也是如此。甚麽时候我们关闭起来,甚麽时候光就不能照亮我们。有的人在神面前是一个关闭的人,所以总是看不见神的光。我们不要光花功夫在诵读上,我们也要注意我们在神面前是不是一个敞开的人。人如果不敞 脸,主的荣光就不能照 他。人的心如果不向神敞开,神就不能给他看见光。

      光有它一定的律。向 光敞开的人,光就照亮他;敞开有多少,光照也有多少。这是一定的律。我们即使在房间里把门窗全关了,但只要有一条缝,光还会射进来。所以得 光并不是困难的事,只要顺 这个律,就能得 光。反之,违反了光的律,就怎麽也得不 光。一个向神关闭的人,即使他研究得很多,祷告得很多,却仍旧是一个不能读圣经的人。人向 神不敞开而盼望能得 光照,这就非常困难。神的光并不是无条件地赐给人的。人要得 神的光,必须履行得 光的条件。

      虽然神的众儿女都有一本圣经,但是,各人从圣经中得 光照的情形并不相同,有的人对於圣经还是一窍不通似的,有的人读圣经稍为得 一点光,有的人读圣经充满了光。所以有不同,是因为读的人不一样。神的光是一样,但是人并不一样。有的人在神面前是敞开的人,所以他能读圣经。有的人在神面前是关闭的人,所以他不能读圣经。有的人的关闭是全部的,他的黑暗就也是全部的;有的人的关闭是局部的,他所得 的光就也是局部的。我们在神面前不管有何种程度的看不见,是重大的或者是微小的,是全部的或者是局部的,都证明在我们身上有黑暗。所以,千万不要以为读圣经读不好是小可的事。圣经读不好,就显明一个事实——这个人是住在黑暗里!人读神的话如果一直不懂,一直看不见亮光,那是一件非常严重的事。

      那麽,我们要问,怎样才是向神敞开?这一个敞开,必须从没有条件的、没有保留的奉献而来。向神敞开不是一时的态度,向神敞开乃是人在神面前的性情。敞开不是偶然一次的,敞开乃是继续不断的。人要向神敞开,只有从一个没有条件、没有保留的奉献而来。人向 神的奉献如果是完全的,是绝对的,自然而然他对於神的态度就没有保留,就没有一个地方是关闭的。任何的关闭都说明奉献的不完全。所有的黑暗是因 关闭,所有的关闭是因 没有奉献。甚麽地方人没有奉献,就在那一个地方他要保留。甚麽地方人在神面前服不下来,就在那一个地方他要为自己辩护,也就在那个地方他没有法子明白圣经的真理,一碰到那一件事情,他就绕圈子。所以,黑暗是由於关闭,关闭是由於不奉献。一切的黑暗,都是因 关闭;一切的关闭,都是因 在神面前有不奉献的地方,有服不下来的地方。

     

【眼睛要纯一】{\Section:TopicID=231}圣经里有许多处很明显地说到光。在马太福音六章,主耶稣说到心里的光的问题,主说:「眼睛就是身上的灯。」(22)注意,主在这里不是说眼睛就是身上的光,乃是说眼睛就是身上的灯。光是神的,灯是我们的。光在神的话里,灯在我们身上。灯乃是我们得 光的地方。换句话说,灯是神摆光的地方,灯是我们接受光的地方,灯也是我们释放光的地方。要神的话在我们身上光照,那就必须在我们身上有灯。这个灯是我们的眼睛。「你的眼睛若纯一(『了亮』照原文可译作『纯一』),全身就光明。你的眼睛若恶(『昏花』照原文可译作『恶』或『坏』),全身就黑暗」(22~23)。如果我们要全身都亮,都充满光,主告诉我们有一个条件,就是我们的眼睛必须纯一。

      甚麽叫作眼睛纯一呢?我们的眼睛虽然有两个,但是焦点只有一个,两个眼睛同时只看一件东西。假使人的眼睛有病,不纯一,两个眼睛就有两个焦点,同时看见了两件东西,看得都不清楚。眼睛要看得准,就只可有一个焦点,不可有两个焦点。我们要得 光,有没有光是一个问题,眼睛看得见看不见也是一个问题。我们如果没有蒙恩典,没有蒙怜悯,光就不在我们身上;我们已经蒙了恩典,已经蒙了怜悯,光就已经在我们身上。所以我们现在的难处不是在光上,乃是在眼睛上。眼睛不纯一,光就不能彰显。许多人眼睛不纯一,不是看见一件东西,而是看见两件东西,或者把一件东西看成两件东西,所以光在他们身上是不清楚的,甚至於是完全黑暗的。

      主说:「一个人不能事奉两个主,不是恶这个爱那个,就是重这个轻那个;你们不能又事奉神,又事奉玛门」(24)。许多人所以不能看见光,是因为眼睛不纯一;眼睛所以不纯一,是因为他们在神面前没有奉献。甚麽叫作奉献?奉献的意思是我单单要事奉耶和华。一个人不能事奉两个主。他不是重这个,就是轻那个;不是恶这个,就是爱那个;不能两个都事奉得好,总没有法子维持平均。谁也不能一面事奉主,一面事奉玛门。所有事奉两个主的人,迟早会发现:到结果必定是爱一个,恶一个。若不是彻底奉献给主,就是完全事奉玛门。主说,眼睛要纯一,意思就是事奉要纯一,奉献要纯一。人的眼睛的纯一,就是表明人的奉献的纯一。

      求神给我们看见这个基本的原则:我们如果要读圣经,要明白圣经的教训,要得 圣经里面的启示,我们在主面前就有一个责任,就是绝对完全地奉献给主。这样,我们才能看见圣经里面的光。我们的奉献一出事情,我们的看见就出事情。我们的看见如果出问题,我们的奉献必定出了问题。我们必须彻底地认识:一个人不能事奉两个主。

      这另外一个主的名字是叫作玛门。玛门所代表的,就是财利。多少圣经的光,受了玛门的亏;多少人因 玛门而看不见圣经的光。有些人所以看不见圣经的真理,乃是因为在神之外有一个财利的问题,乃是因为不肯放弃自己对於财利的追求,乃是因为真理与个人的利益发生了冲突。人若能把个人的得失放在一边,不顾及代价,只要真理,自然而然圣经就很清楚了。不少人因为玛门的问题没有解决,就委屈了圣经的教训。基督徒如果都能根本解决玛门的问题,就顺服神的人不知道要增加多少。所以我们要在神面前受警告,甚麽时候一不小心,只要稍为顾一点自己的私利,神的光就立刻会被蒙蔽。要看见光,就不可事奉玛门。我们不能有两个利益:不能有神的利益,又有个人的利益。我们只能考虑一个利益,只能顾到神的利益。我们个人的利益一摆进去,就变作两个主,眼睛就不纯一。叁心二意的人不能读圣经,要保留甚麽个人利益的人不能读圣经。眼睛纯一的人才能读圣经。

      眼睛怎样能纯一呢?主说:「你的财宝在那里,你的心也在那里」(21)。有一件事非常希奇,如果我们支配玛门,那就玛门不只不能害我们,反而能帮助我们。我们的心本来是爱玛门的,本来是贪恋财利的,要我们的心倾向神是非常困难的,但我们若能支配我们的财宝,我们就能支配我们的心。所以我们要学习把财宝送出去。主说:「你的财宝在那里,你的心也在那里。」当人把他的财宝往主那一边送的时候,就自然而然他的心也往主那一边去。人的财宝往天上去,人的心也往天上去。我们的财宝在那里,我们的心也在那里。我们如果把一切都归给神,自然而然我们的心也归给神,我们的眼睛就纯一了。

      我们要明白圣经,就必须有一个完全的奉献。没有奉献,我们的心就不能往神那里去。奉献有非常特别的一点,就是奉献能使我们的心往神那里去。我们把一切奉献给神的时候,我们的心不去也得去,因为财宝已经到那边去了。人奉献,可能有两种情形;有的人心先去,有的人心後去。有的人心受了感动以後才奉献,有的人奉献了心才去。我们不管心能去也好,心不能去也好,我们只管奉献。有甚麽东西是我们所最吝啬的,就要最先送出去,奉主的名送给有需要的人去。我们把东西送出去的时候,我们的心也到主那边去了。等东西都到主那里去了,眼睛就纯一了。

      眼睛一纯一,眼睛就清楚起来,光就能照亮。主说:「全身就光明。」甚麽叫作全身光明?就是有够清楚的光教我们的脚走路,有够清楚的光教我们的手作事,有够清楚的光教我们头脑思想,换句话说,各方面都有光。光能够充满在我们的情感里,光能够充满在我们的意志里,光能够充满在我们的思想里,光能够充满在我们的爱里,光能够充满在我们的行为里,光能够充满在我们的路上,没有一个地方看不见,因为我们的眼睛是纯一的。

      我们在前面已经说过,只有属灵的人能读圣经。现在我们加上一件:只有奉献的人能读圣经。人如果不是一个奉献的人,圣经怎麽读也读不好。他稍为一读,就碰到他不奉献的地方,黑暗就在他身上。他再读,又碰到他不奉献的地方,黑暗又在他身上。黑暗一罩在人身上,人就不能在神面前有所得 。人心须在神面前绝对,不能一面要事奉主,一面又盼望走自己的路。有的人说:我实实在在要明白神的旨意,但是我不知道圣经对於这件事的教训是甚麽。这是他的推诿,这并不是事实。他所以不知道,是因为他不要走主的路。他如果实实在在地要走主的路,他就要看见主的路在他面前总是明显的。只有一种人是迷糊的,就是眼睛不纯一的人。

     

{\Section:TopicID=232}顺服要继续】神对於圣经的道理的启示,是根据於我们的顺服而给我们的。我们在神面前的顺服有多少,得 的光也有多少。我们如果继续不断地顺服神,我们就能继续不断地有所看见。没有奉献,就根本没有法子看见;没有继续的顺服,就没有逐步的看见。奉献不够彻底,光照在我们身上就不够大;顺服不够仔细,光照在我们身上就也不够仔细。所以基本的问题是在奉献。人如果不明白甚麽叫作奉献,就没有法子明白圣经。奉献的人不只要有一次基本的奉献而已,并且在主面前要有继续不断的顺服,才能有继续不断的看见。光在人身上照亮的有多少,乃是看人奉献之後顺服到底有多少。我们如果能作一个完全顺服的人,就能作一个完全看见的人。

      我们要特别注意主耶稣在约翰福音七章十七节所说的话:「人若立志遵 他的旨意行,就必晓得这教训或是出於神,或是我凭 自己说的。」人如果立志要照 神的旨意行,就必定知道。换句话说,顺服乃是知道的条件。立志顺从神的旨意,是知道神的教训的条件。人如果不想遵行神的旨意,又要知道神的教训,那是不可能的事。要明白神的教训,就必须立志遵行神的旨意。立志是态度的问题,神要我们先有顺服的态度。人在神面前的态度是顺服的,神的教训在他身上就清楚。我们不要一直问到底圣经的教训是甚麽,而是要问我们肯不肯听主的话。问题是在我们的态度,问题不在圣经的教训。圣经能不能向我们显明,是看我们在神面前的态度到底如何。我们负责我们的态度,神负责他的教训。我们的态度一对,神就立刻启示我们,给我们看见;我们立刻顺服,接下去就又有一个对的态度,又有一个神的启示。有了对的态度,然後有启示;有了启示而能顺服,就再产生对的态度,再得 启示。

      圣经的真理有许多人说是看见了,但是,只有立志遵 神旨意行的人才真的看见,才可以说是看透了,看清楚了。这一个「立志」是主在我们身上花了许多功夫才有的。我们不要以为看见光是不出代价的。每一次的看见都是贵重的,都是要出代价的。有时候,神必须带领人经过两叁件事,人才能看见一件事;有时候,神必须带领人经过六七件事,人才能看见一件事。神的光有许多是用反照的方法使人看见的。先照在那一边,从那一边再反照到这一边来。神的光许多都是折射的光。从这一边得 光,才能看见那一边的光。再从这一边得 光,才能再看见那一边的光。有的时候,需要在神面前有好些个经历,才能看见一个光。我们如果有一件事不顺服,启示也就失掉了。神的光许多都是这样,要从多方面来看才清楚。人在神面前越肯处处出代价,就越看见神的光。这一个顺服引到那一个顺服,那一个顺服再引到另一个顺服;这一个光引到那一个光,那一个光再引到另一个光。神所有的安排都有他的用意。甚麽时候人在神面前失掉两个顺服、叁个顺服,他在神面前就受到损失。

      所以不管那一次,不管甚麽时候,不管我们多相信自己是一个奉献的人,不管我们多相信自己是一个顺服的人,如果有一点看不见,就必定是奉献有病。看不见总是因为我们眼睛不行。神总不会没有光,但是,神一见我们里面稍为有一点不愿意,神就不说话。神从来不强迫人,神也从来不把他的话便宜地说出去。我们一有一点不愿意,圣灵好像是害羞的,他立刻退,他不便宜地说话。人奉献的情形一不对,神就不给他光。人不明白圣经不是小事;人不明白圣经,就是他的奉献出毛病。属灵的眼睛是需要出代价去买的,不是白给的。所有的看见都是要出代价的,没有一个看见是不出代价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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